我市全力推进禁燃区建设,主城区燃煤设施淘汰全面完成
日期:2019-08-03 17: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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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新会粤新热电联供有限公司、北街(联营)发电厂燃煤锅炉的关停并改燃清洁能源,我市主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煤设施已全部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或改燃清洁能源,彻底告别燃煤时代。
2017年底,市政府发布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对我市市区禁燃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在2013年划定的禁燃区范围的基础上,将禁燃区扩大调整为整个市区主城区,总面积约566平方公里,比2013年增大了438平方公里。加强禁燃区建设、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铁腕推进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淘汰,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城市形象的客观需要。2018年,市区主城区27台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窑)炉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或改燃清洁能源,今年新会粤新热电联供有限公司、北街(联营)发电厂燃煤锅炉先后关停改燃清洁能源,主城区禁燃区内燃煤设施已全部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或改燃清洁能源。
此外,截至6月底,我市蓝天保卫战各项年度重点任务进展顺利,主城区内146家化工、玻璃、制革、造纸、陶瓷生产企业完成关停搬迁,全市776台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任务全面完成,379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完成率已超八成,91条建筑陶瓷生产线煤改气工作稳步推进,城市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公交电动化率已达64.15%,公务船靠泊岸电使用率已达到100%……各项措施的扎实推进落实,使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有力地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1-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9.4个百分点,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4.1%,PM10 、PM2.5、O3、SO2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7.3%、19.4%、22.6%、33.3%,空气质量跃升全国前列,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位居第14名,改善幅度位列第6位,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