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先将恩平旺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塑料稳定剂建设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恩平旺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塑料稳定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恩平市大槐镇石及村委会325国道旁自编号3号用地的厂房
建设单位:恩平旺塑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08月26日-2021年09月24日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0-71805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